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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一站式项目申报专家To enterprise service consultant type growth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the core of the new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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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工信部印发《2023年5G工厂名录》
2023-12-01关于印发《2023年5G工厂名录》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3〕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打造5G工厂中国品牌,各地依据《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工信厅信管〔2022〕23号)...READ MORE -
2023年区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开始
2023-11-30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吴中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吴政发〔2021〕18号),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力度,提升我区智能制造整体水平,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区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申报条件一、申报区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须在吴中...READ MORE -
项目申报工作中常见的五大误区
2023-11-30工作久了,难免遇到一些糟心的事情,这些经历和教训最后都变成了经验。总结经验是枯燥的事情,学习更是乏味,下面总结何老师这十余年申报工作的失败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误区一: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申报在申报企业较少的十年前是有机会的。但是,现在项目竞争激烈,再也不是满足条件就可以立项,好中选良,良中还要选优。要求我们深入了解项...READ MORE -
公示|2022年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专项扶持资金拟安排项目
2023-11-30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板块初审、形式审查、信用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等程序,现将2022年苏州高新区智能制造专项扶持资金拟安排项目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READ MORE -
公示|2023年度苏州市总部企业拟认定名单
2023-11-30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审,现将2023年拟认定的苏州市总部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时间自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止,为期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发改委提出,并...READ MORE -
公示 |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鼓励做大做强、支持创新驱动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结果
2023-11-30各相关单位: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下称《若干措施》),经发委会同企服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初审、审计、专家评审等必要程序后,拟对符合“鼓励做大做强”“支持创新驱动”条件的53个企业、项目及获...READ MORE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29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3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3〕14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围绕新...READ MORE -
公示 | 第八批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的公示
2023-11-29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3〕29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信用查询等程序,现将拟确定的第八批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江苏省...READ MORE -
少187家,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2023-11-29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9024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附件:江苏省认定机...READ MORE -
一篇文章看看懂:如何享受高企利好新政
2023-11-28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高企利好新政《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01优惠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02享受主体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READ MORE